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mjzz.zjmz.gov.cn 2006年04月26日 浙江省民间组织信息网
一、社团完成宗旨、自行解散、分立或合并的,或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,应持下列文件(一式两份),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:
(一)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社团注销登记申请书;
(二)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注销的文件;
(三)清算报告书;
(四)《社会团体注销登记表》。
二、登记管理机关准予注销的,发给注销证明文件,收缴社团登记证书、印章和财务凭证,并予公告。
来源: 作者: 编辑: 厅办公室